2014/02/12 | 來源:互聯網
[摘要]在我國各個時期的家具中,明代家具上的款識較之其他時期相對要多,大致分為三類:一是紀年款;二是購置款;三是題識。
紀年款
款識就是鑒定作品年代、真偽的重要依據。帶款識的陶瓷和書畫作品比較多見,而家具上的款識少之又少,可以說是稀有之物。在我國各個時期的家具中,明代家具上的款識較之其他時期相對要多,大致分為三類:一是紀年款;二是購置款;三是題識。
一、紀年款。紀年款只記錄器物的制作年代,這咱紀年款一般出自工匠之手。明代家具中有紀年款的并不多,據專家考察,故宮藏品中,有明代漆木家具上刻寫著“大明宣德年制”、“大明嘉靖年制”、“大明萬歷年制”等。
二、購置款。購置款是記錄所購器物的時間、地點、經過,或是定制的造價、地點等。
三、題識。題識是收藏家、鑒賞家等名人題在家具上的墨跡。題識一般行文都比較長,或是記載此家具的來歷,或是記載對此家具的品評,或是記載品賞此家具的感慨與喜悅的心情。總之,一經名人之手的家具題識,也許就會升價十倍甚至數十倍,而理直氣壯地令人珍愛和追求。
家具上帶有款識,可能幫助收藏者鑒定家具的年代和真偽,但是帶款識的家具畢竟很少,在收藏過程中即使見到,也不能掉以輕心,而是要結合歷史文獻,查考其真偽,并結合其家具的時代、風格、裝飾、工藝、材質等進行全面分析,才能辨別真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