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26 |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我們是想讓標普參與這項交易,但該評級公司不能滿足我們的最后期限要求。”位于美國加州的紅木信托(Redwood Trust)房地產投資公司首席投資官Brett Nicholas如此表示。他在本月新聞發布會上的這番言論使不少人聯想到債券發行公司如“超市購物”般挑選評級機構的場景。
此前美國參議院通過一項對信用評級機構加以限制的提案,這也是美國金融監管改革方案的重要部分。然而不少分析人士認為,由于“付費模式”未改,設立政府干預的中間機構或將加劇這種“采購式”挑選評級機構,解決方法之一是增加“采購”過程的信息披露,幫助投資者作出更客觀的選擇。
評級體系未改“付費模式”
今年4月,紅木信托以穆迪最高評級3A標準順利發行了至少2億美元不受政府擔保的抵押貸款支持證券(MBS)。這是金融危機爆發兩年來第一次基于新建房屋住宅抵押貸款的私有證券。
據悉,紅木信托在今年初就聯系過標普與穆迪兩家評級機構,希望對其新推的房地產抵押貸款債券發行作出評級。
但上個月標普在對這一債券公開發行發表的評論中曾暗示,這項交易“并不符合”他們的3A標準。而穆迪發言人則表示,根據危機后有所加強的標準,他們已經對這筆交易“進行了詳盡的審核”,并最終給予最高的3A評級。
一方面,如紅木信托所言,不希望因評級而拖延交易是不選擇標普的原因之一。但不少分析師認為,更重要的原因是標普對該交易的某些部分“持保留意見”,紅木信托最終選擇了對其給予更優質評級的穆迪。
在金融危機“秋后算賬”的名單中,評級機構一直名列前茅。為債券投資者提供如此重要信息的評級體系總會在“利益沖突”中有所妥協:債券發行公司向評級機構付費,評級機構便有動機為這些公司提供有所夸大的等級,從而在評級市場上爭得業務。
盡管在各種壓力之下,評級機構已經作出了種種改變,但由于“付費模式”始終未變,債券發行公司仍然在“評級機構超市”中“選購”給予最好評級的機構。
“公司采購”或變“政府采購”
美國參議院此前通過的金融監管改革法案中包含了有關加強評級機構監管的規定,該法案限制了債券發行公司對評級機構的選擇權。這項來自明尼蘇達州參議員阿爾·弗蘭肯的提議,主要內容是成立一個受證券交易委員會監督的獨立委員會,隨機指派評級機構為金融產品提供初步評級。
但由于在去年12月通過的眾議院版本中并沒有這一條例,接下來由參眾兩院聯席協商產生的“最終版”金融監管法案是否能將這一提議保留下來,目前還沒有定論。
分析人士指出,即使這一提議得以付諸實施,也僅僅是給予小型評級機構更多機會與大玩家競爭,打破原先三大國際信用評級機構的行業壟斷局面,但始終沒有消除評級機構與被評級方的根本利益沖突。只要他們與評級標的公司之間仍然保持這種“買方”與“賣方”的利益關系,問題就始終無法解決。甚至有經濟學家認為,政府出面干預,為債券發行公司挑選評級機構,只會讓“公司采購”轉變為“政府采購”而已。
復旦大學經濟學院國際金融系副教授攀登認為,即使政府在評級機構與債券發行者之間設立“中間機構”,但這種付費關系在“商業化”的評級體系中無法改變,而問題的關鍵還在于評級標準和評級過程的透明度,同時配以完善的問責制度。
據悉,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已經發起一項提議,要求債券發行公司在取得某家評級機構評級但最終未使用這一評級結果時,應對此信息予以披露。這也是為了讓投資者了解,可能在兩三家評級機構中,債券發行者只是采用了最高級別的評級結果。而另一項將于今年6月生效的規定則是,債券發行者必須與其他幾家“官方認可的評級機構”共享相關文件,包括那些他們沒有選擇的以及最終沒有支付費用的機構,這樣一來,其他公司將可以對這些債券的安全性發表獨立見解。
如此,在信用評級體系中,評級“結果”將不再是全部,對于評級機構的“采購過程”以及最終榜上無名的評級公司觀點,也將值得投資者細細推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