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2 | 來源:品牌紅木網
[摘要]日前,國家瀕管辦發布了“關于做好新列入《公約》附錄野生植物物種履約管理工作的通知”。如何理解這份官方標準,記者采訪了全聯藝術紅木家具專委會專家顧問、華南農業大學博士生導師李凱夫教授。李凱夫教授解讀了這份正式通知,并就此提出了自己的建議。各位紅木人認真閱讀,做好應對準備。
10月,在南非閉幕的第17屆締約方大會發布了《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締約方大會增錄附錄I、II。按照《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以下簡稱《公約》)秘書處2016年第057號通知,第17屆締約方大會通過的附錄I、II修訂自2017年1月2日起生效執行。
日前,國家瀕管辦發布了“關于做好新列入《公約》附錄野生植物物種履約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如何理解這份官方標準,記者采訪了全聯藝術紅木家具專委會專家顧問、華南農業大學博士生導師李凱夫教授。李凱夫教授解讀了這份正式通知,并就此提出了自己的建議。各位紅木人認真閱讀,做好應對準備。

國家瀕管辦發布了“關于做好新列入《公約》附錄野生植物物種履約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
明年1月2日起生效執行。
按照《公約》)秘書處2016年第057號通知,第17屆締約方大會通過的附錄I、II修訂自2017年1月2日起生效執行。根據我國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條例的規定,自列入生效之日起,進口、出口或再出口《公約》附錄物種管制標本的,須事先申辦允許進出口證明書,海關憑允許進出口證明書查驗放行。
專家解讀:
“通知”明確執行的日期所需條件和具體的實施單位,要求進出口附錄所列的木材允許證明。這是中國在落實和履行國際貿易公約的一個具體行動。國際組織督促中國盡快落實,鑒于中國是目前世界主要熱帶木材進口消費國,同時也是國際貿易公約締約國,要求中國務必執行新的決議。
“通知”:
黃檀屬所有種、刺猬紫檀和古夷蘇木屬列入附錄II影響。
廣泛開展宣傳普及,切實增強履約意識。各辦事處要充分利用傳統媒體、互聯網、社交媒體、培訓和會議等形式,全面介紹附錄調整給履約管理政策帶來的變化,重點解讀黃檀屬所有種(Dalbergia spp.)、刺猬紫檀(Pterocarpus erinacues)和古夷蘇木屬(Guibourtia)三個種、酒瓶蘭屬所有種(Beaucarnea spp.)列入附錄II以及交趾黃檀(D. cochinchinensis)注釋修訂的內涵與影響,及時讓業界了解掌握《公約》和我國進出口管理的具體要求,培育遵約守法開展相關進出口業務的環境。
專家解讀:
第一,檢測單位應提高相應樹種的檢測水平,提供有效識別與鑒定,強化木材樹種鑒定的能力,以保證落實國際貿易公約的能力提升。
第二,近幾年國際高度關注中國紅木對世界熱帶森林的影響,此次國際貿易公約新的決議涉及紅木中14個樹種受到限制。2015年中國15個主要進口紅國,有13個國家已禁止出口原木。從2017年1月2日起,列入決議附錄中的紅木樹種,國際貿易需要受到原產國、中轉國、進口國的許可證管理。從近期看,紅木家具產業原料來源急劇減少。但從長遠看,這應該是紅木家具產業的福音,可以保證木材永續利用。
第三,近幾年,紅木家具產業呈無序化發展,紅木及其制品變為投資品,泡沫式膨脹。多數消費者對非法砍伐與貿易知之甚少,導致國人對保護瀕危樹種認實不足。產業難于可持續發展。產能過剩,同質化嚴重,創新能力不足、研發投入過少,新決議實施無疑敲響了警鐘,讓行業重新思考與定位。淘汰一批過剩產能已是大勢所趨,生態友好型產業是立足之本。
第四,紅木家具產業應開發木材新的利用技術,杜絕非法紅木制品。強化設計、結構、樹種、工藝、服務等創新,與林業部門合作,推動國內珍貴樹種的優選、培育與加工利用,緩解木材國外依存度過高的被動局面。
專家建議:紅木行業應可持續發展
紅木資源枯竭,已是不爭的事實。為此,全聯藝術紅木家具專委會專家顧問、華南農業大學博士生導師李凱夫教授提出建議:
一、新的決議實施會短期造成產業原料進口不足,價格上揚的局面。產業應有對應的措施,重新調整產業的定位、加大科研投入,提升創新能力。
二、我們應該清晰的認識到,國際貿易公約新的決議與中國現行的《紅木》國標無關。不要把罪過歸結在《紅木》國標當中。而規范產業、合理科學定位,創新驅動,轉型升級,節約木材,精細化加工利用是大勢所趨。紅木家具行業應理性發展,珍稀木材及其制品。
第三,龐大的紅木家具產業導致原料短缺、價格上揚已是不爭的事實,未來幾年,眾多的紅木家具企業會因原料不足、成本上升,而倒閉或降低產能。因此,行業應該提出新的發展思路和導向,引導產業可持續發展。(來源:品牌紅木網 張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