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1 | 來源:《品牌紅木》雜志
[摘要]回歸紅木家具的文化屬性成為產業平穩過渡“新常態”、抑制市場粗放經營、做強做大紅木產業的核心戰略。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經濟發展方式的加快轉變,文化產業將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紅木文化是紅木行業特有的屬性,是構成紅木企業傳承與發展獨一無二的關鍵組成因素。然而,前有“明式家具即硬木家具”的觀點開創了唯硬木論的思想基礎,后有行業井噴式增長引發的紅木狂潮,令“唯材論”在紅木行業中一度占據著主導地位。眾多企業和消費者完全忽略了紅木文化和藝術屬性的價值,這也令本就“拼材比料”的紅木行業愈發的瘋狂。
倡導紅木產品的藝術和文化創新
紅木產業進入“新常態”后,行業發展節奏放緩,價格市場逐步趨于穩定,企業競爭加劇,行業洗牌開始第一輪的“海淘”。無論是為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還是打造更具品牌價值的產品,越來越多的企業意識到紅木文化是企業“長春”的保障。從紅木產業發展趨勢來看,文化的附加價值或成為品牌角逐的重要因素。
回歸紅木家具的文化屬性成為產業平穩過渡“新常態”、抑制市場粗放經營、做強做大紅木產業的核心戰略。根據《規劃》提出的發展措施:企業應堅持文化理念做產品,樹立文化意識打造文化企業;不斷開展紅木的藝術創新,在重視傳承歷史與文化的同時大力提倡紅木產品的藝術與文化的創新;抓住國家大力發展文化產業的歷史機遇,抓住紅木行業獨有的文化要素,充分借助政策與資金的扶持;融入國家“一帶一路”戰略布局,實現紅木產業跨越式發展。
故宮博物院副研究員周京南
紅木文化忽視的背后
故宮博物院副研究員周京南
紅木家具最為鮮明的特征是文化屬性,紅木產業實質上屬于文化產業。然而,行業現狀是大部分的紅木企業仍然停留在“制造”階段,即只產出一件家具,而不會賦予其更高的文化內涵和藝術價值。紅木文化產業難以發展主要有以下三個原因:
紅木行業入行門檻較低,不少從業者都屬于文化“行外人”。從企業老板到木匠工人,絕大多數本身就不屬于文化行業的人,對文化產業認知較為淺薄。因而,許多企業完全忽略了紅木家具的文化內涵,在工藝、造型、審美等方面難以恭維。從業者不熟悉文化產業,這是紅木文化發展進程緩慢的一個重要原因。
“唯材論”阻礙了紅木文化的發展。紅木企業重材不重藝,這是一個惡性的循環過程。因為家具產品工藝美術價值較低,在推廣與宣傳、營銷的過程中,企業不斷重復和強調“材”的賣點,加劇了行業對于材料的追逐。
紅木文化消費不成熟。在紅木市場火熱的發展時期,一些工藝水平極低甚至是低俗的紅木家具產品,依然能在市場上走俏并賣出高價,文化消費市場不成熟是主因。一方面是因為消費者受市場引導盲目追求“材”,另一方面也與消費者自身不懂紅木文化有關。
行業需惡補紅木文化
紅木產業要推進文化建設,實質上是從制造產業往文化產業升級的過程。對于大部分的紅木企業而言,要完成這樣的轉型顯然是一個艱巨的過程。紅木文化的建設是一個系統的工程,需要整個行業的從業人員、專家學者、行業協會、政府部門以及消費者共同去推進。
首先,在全行業內大力普及紅木文化知識是基本工作,整個行業要營造出紅木文化的氛圍。在這個過程中政府和協會及專家起著較為重要的作用,不斷引導紅木行業往文化產業方向轉移。
其次,消費者趨于理性化,也對紅木文化的發展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文化消費占主導的市場環境下,行業自然會重視文化的重要性。
第三,企業由上至下,都要進行職業再教育。企業老板需要知道紅木文化的核心內涵,而木藝工人需要知道什么樣的做工和造型才是真正的藝術美。
創新就是要大膽
紅木行業發展需要擴大消費群體,只有通過不斷創新來滿足更多消費者的需求。中山市憶古軒總經理劉宇認為,創新就應該不受限制,大膽創新。傳承是指要學習紅木文化思想的精髓,文化的傳承是一種思想的延續,而并不是簡單的指一成不變的外在表現形式。
就紅木家具行業來看,一些仿明清家具、收藏家具、仿古家具等這類企業,在設計創新上幅度保持較小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其本身做的就是“復制經典”的定位。除這類定位有限的企業外,劉宇鼓勵行業其它紅木企業要大膽創新,挖掘紅木家具的實用性,結合當下社會價值觀、消費習慣和生活理念來設計產品,緊隨市場的腳步,以市場為導向,設計出符合現代需求的產品。以一些海派消費者為例,在他們的消費觀中,更青睞于一些中式與歐式結合的紅木產品,而傳統的明清家具樣式反而不受他們的歡迎。
“這就是市場,我們不能脫離了市場而談創新,或者制約了創新”,劉宇說道。
文化要傳承,產品要創新,這是必然。不過周京南認為企業創新的同時也應注意“不要離譜”。紅木家具的發展本身就是一個不斷創新的過程,清代紅木家具是在明代的基礎上進行的創新,加入了鑲嵌、玻璃、油畫等新事物。“對于許多企業來說,創新往往會偏離了方向”,周京南表示企業創新應該建立在紅木文化傳承的基礎之上,而不是隨意“創新”。比如在紅木家具產品上刻一些龜、貔貅等與“財”緊密結合的東西,表面上看符合了一些地區或個人的“信仰”,但實際上在藝術層面卻是低俗的做法。(來源:第二十九期《品牌紅木》雜志 胡龍華∕文 王瑤∕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