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19 | 來源:金融時報
[摘要]起拍價400萬港幣的“黃花梨”遭遇流拍,拿去鑒定卻被告知實際價值不超過3萬元人民幣。藏家一怒狀告拍賣公司,要求返還收取的基礎費和運輸費,并雙倍賠償收取的費用16000元。
起拍價400萬港幣的“黃花梨”遭遇流拍,拿去鑒定卻被告知實際價值不超過3萬元人民幣。藏家一怒狀告拍賣公司,要求返還收取的基礎費和運輸費,并雙倍賠償收取的費用16000元。近日,廣東廣州越秀區(qū)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拍賣公司沒有盡到相應的謹慎注意義務,返還一半基礎費7000元,退還全部運輸費2000元,駁回該藏家的其他訴訟請求。
黃花梨資源稀缺,工藝獨具特色,歷史文化積淀深厚。黃花梨制品價格高,黃花梨中的明清古典家具已經歷了多年的歷史考驗,不僅受到國人的認可,同時也是世界公認的投資收藏品。鄭先生1999年以4800元的價格從家具店購買了一套柜子,當時他并不清楚柜子是何種木料。2012年5月,越秀區(qū)某拍賣公司鑒定人員稱,他的物品柜是黃花梨木料,最少值港幣400萬元,故誤導他將物品委托該拍賣公司參加“香港2012·秋季大型藝術品拍賣會”。但到了拍賣之日,起拍價400萬港幣的“黃花梨”物品柜卻遭遇流拍。鄭先生稱,之后他委托廣東省林業(yè)科學研究院進行鑒定,確定物品柜為紫檀屬花梨木料,實際價值不超過3萬元。
黃花梨收藏市場,曾經輝煌。早在2010年12月12日,南京正大拍賣有限公司2010秋拍明清家具專場中,一把“明代宮廷御制黃花梨交椅”最終以總成交價近7000萬元人民幣創(chuàng)下20年來黃花梨椅拍賣的紀錄,這個輝煌在來年的春拍得到延續(xù)。2011年5月21日,嘉德2011春拍家具拍賣專場80件精品成交率達100%,成交額逾2.88億元,創(chuàng)單季家具拍賣世界紀錄。而到了同年秋拍,市場趨于冷靜,流拍率較高。
這起案件中,法院認定拍賣公司只是未盡到謹慎注意義務,并沒有太大過錯。法院這么判應該沒錯,因為它講究的是證據。本案中,拍賣公司對鄭先生委托拍品只是判斷為近似黃花梨,在鄭先生沒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以及其他充分依據認定拍品屬于黃花梨木質的情況下,拍賣公司即接受委托,并在拍賣合同上將拍品標注為“黃花梨柜子”,還印制拍賣圖錄進行展示,而不作出“近似黃花梨”的標識,其行為有悖專業(yè)拍賣機構應具有的謹慎注意義務,但拍賣公司投入了一定的人力物力,付出了一定勞務,根據公平原則,認定報酬比例以其收取的基礎費50%即7000元為宜。最終,越秀法院一審判決,拍賣公司退還鄭先生基礎費7000元,退還運輸費2000元,駁回鄭先生其他訴訟請求。
“到香港去拍賣”有時就像是一個美麗的肥皂泡,看似炫目,卻轉瞬即逝。此案中的拍賣公司,若連黃花梨材質都看不準,其鑒別能力可想而知;若明知不是黃花梨卻指鹿為馬,那么他們又圖什么呢?其實,判斷所謂“香港拍賣”是否存有陷阱,方法很簡單,只要看拍賣前是否收費,就知道這家拍賣行是否規(guī)范。此前,中拍協(xié)的會員單位曾聯合聲明,拍賣前不收費,成交后再收取買賣雙方傭金。這等于是拍賣公司墊錢運轉,會更加盡心盡力促成交易,如果事先就收了一筆錢,穩(wěn)賺不賠,那么東西是真是假,交易是否成功,對拍賣公司就不那么重要了。
作為收藏者要盡量選擇明清家具流傳有序的產品,這樣對投資收藏都有很好的保障。當然,收藏黃花梨藏品的同時,也不能完全脫離使用價值,家具是給人用的,有實用功能才更有收藏價值。在這起“天價黃花梨”類似事件中,把拍品送到香港去拍賣常常成為一些拍賣公司不法經營的手段。他們把你的東西估出“天價”,收你一筆不菲的費用,幾個月后告訴你東西流拍了,前期費用不退,這是眼下“去香港拍賣”的標準流程,到最后你發(fā)現哪里不對勁:東西還是自己的,錢卻沒了!作為收藏品它要能讓人賞心悅目,給人帶來樂趣,也就是所說的精神財富。而在投資方面,不管任何方面的藝術品及收藏品,主要是買對了,最少也要保值。類似“天價花黃花梨”去香港拍賣流拍事件時有發(fā)生,暴露某些藏家急功近利的心態(tài):缺乏知識儲備卻期待一夜暴富,前者讓人盲目,后者讓人盲從。如何識破去“香港拍賣”的騙局?關鍵還在于藏者要回歸常識,回歸平常心。(梁曉珩∕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