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皇家造辦處設立木作始于康熙年間。那皇宮造辦處的木匠們都來自哪里?
其實,主要來自兩個地區:一是廣東,一是江蘇。歷史上廣東和江蘇的手工業十
分發達,是著名的家具產地。這些人被地方官員選中后保舉進京,經造辦處試用
合格后正式錄用。
能進皇宮做工那可是件風光的事情。赴京前各地方政府先發給這些木匠們一
筆安置費,在乾隆中期為60-100兩白銀。進京后,皇家還發一筆安家費,乾隆中
期為60兩白銀,并代找住處,大多在距紫禁城較近的皇城根一帶,不住官房的可
住民房,也可以帶家眷。
這些木匠在皇室做工亦有豐厚的工銀。乾隆年間,宮中的木匠月銀分三等,
分別為六兩、八兩、十兩。如果活計完成得好,還可獲得賞銀或者賞物,這已經
是慣例。賜賞的程序是先由造辦處主管擬賞,根據完成活計的數量與質量好壞,
初步擬定賞物或者賞銀的多少,然后再讓皇上去審批。而皇上給的賞賜大多都高
于主管的擬賞,以示皇恩。如按同期官府部俸祿標準,一個普通木匠的賞銀已高
于一個知縣的俸餉,可見皇宮木匠待遇之高。
工匠在紫禁城內做工,每日有午飯一份,若去圓明園做工,則管午、晚兩頓
飯。此外工匠每年還可以有回鄉掃墓假,工錢照發,還開銷路費盤纏。如此待遇
,在封建社會的各行業中是少見的。乾隆皇帝也曾講,皇家的工程是料給值,工
給價,表示不占民間匠人的便宜。正因為如此,工匠可以無所顧慮地全身心投入
工作,展現出自己的最佳技藝。
但在皇宮內做活計必須得符合清代宮廷的風格,如果不符合或者誤解了旨意
,那將會受到責備,甚至不開工錢。嚴重者還有革退的,就是永不錄用。如果某
工匠被革職,那將會連累官方的管理人員一起受罰。
在皇宮里面的關系也是很復雜的,其中就有廣作工匠和蘇作工匠。這兩派是
兩種近乎對立的理念,蘇州工匠惜料如金,而廣作工匠卻推崇用料唯精,一木連
作。他們之間的矛盾無法調和,再加上兩地人口音不同,難于交流,所以只能分
開做,各做各的,暗中又爭先,使得家具制作的水平達到了中國傳統家具史上的
又一個高峰。
在皇家看來,廣作風格的家具更能顯示皇族的威嚴與氣派,所以也更喜歡廣
式家具。在乾隆三十年的檔案中就有記錄:一位來自廣東的木匠蕭廣茂,一來就
給了在宮中效力多年的工匠們相同的待遇,令許多蘇州工匠羨慕不已。可見廣東
木匠在宮中更為吃香。所以,今天能看到的傳世宮廷家具廣式風格居多,而宮廷
家具也多是由廣作家具演變而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