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21 |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摘要]12月8日,湖南省永州市某家具店將假冒的紅木椅子銷售給陸某,永州市工商局依法責令無條件退貨,給予陸某購假冒紅木椅子價款一倍的賠償。
12月8日,湖南省永州市某家具店將假冒的紅木椅子銷售給陸某,永州市工商局依法責令無條件退貨,給予陸某購假冒紅木椅子價款一倍的賠償。
9月4日,陸某在某家具店購買椅子時,某家具店向陸某推薦價格1.6萬元一套的紅木椅子。經過講價后,陸某以1.2萬元的價格從某家具店購買了一套紅木椅子。陸某不慎將一張椅子損壞,在修復時,發現椅子并不是紅木的,于是向某家具店提出退貨的要求,某家具店以陸某已經使用為由拒絕退貨。陸某向永州市工商局申訴,要求某家具店退貨并賠償經濟損失。永州市工商局將陸某從某家具店購買的紅木家具,送專門檢測機構檢測確認不是紅木家具,依法責令某家具店按陸某購買紅木家具款的一倍賠償陸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