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05 | 來源:中國古典家具網
[摘要]9月初,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家具專業辦公室聯合上海家具行業協會、上海工藝美術行業協會及相關媒體,在紅星美凱龍、東明家具廣場等15家家具廣場開展了為期十天的“紅木市場紅木實木工藝品社會監督檢查”活動。
為規范紅木工藝品經營,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9月初,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上海消保委)家具專業辦公室聯合上海家具行業協會、上海工藝美術行業協會及相關媒體,在紅星美凱龍、東明家具廣場等15家家具廣場開展了為期十天的“紅木市場紅木實木工藝品社會監督檢查”活動。
近日,上海消保委公布的“家具市場紅木實木工藝品社會監督檢查”顯示:約九成商戶未使用規范的《紅木工藝品標價簽》,市場標簽極不規范,導致工藝品材質名稱使用混亂,甚至有商家用“沉香木”冒充“沉香”。
近年來,上海不少家具商場均開設紅木工藝品專賣店或專柜,琳瑯滿目的紅木手串、首飾盒等紅木小件任由消費者挑選。材質主要有海南黃花梨、小葉紫檀、金絲楠木、沉香等珍貴木材,價格也是從幾百元到上萬元不等。
然而,上海消保委在這次檢查中發現,不少家具商場中,70%紅木工藝品專柜沒有施行明碼標價,沒有標明所出售工藝品的材質與價格,約90%經營者為使用規范的《紅工藝品標價簽》。據上海消保委有關負責人介紹,商家使用不規范的標價簽很大程度上導致了工藝品的濫竽充數,在抽檢的一些產品中,有用紅酸枝、大葉檀、紅檀、紫檀瘤冒充小葉紫檀;用安達曼紫檀、奧氏黃檀、越南黃花梨冒充海南黃花梨;在沉香木上標明“沉香”等。
上海消保委指出,紅木工藝品的標注必須明碼標價,注明材質與產地,同時使用規范的名稱,不得使用俗稱。對于“只展不銷”工藝品,必須標明“非賣品”字樣。消保委也將加強監督,督促商家盡快規范紅木工藝品標簽使用。(來源:中國古典家具網 吳雯∕文 梁曉珩∕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