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09 | 來源:博寶藝術網
[摘要]明代是家具藝術發展的成熟時期,各類家具的形制、種類多姿多彩。同類品種中,繁簡不同,裝飾花紋不同,藝術效果也不同。
明代是家具藝術發展的成熟時期,各類家具的形制、種類多姿多彩。同類品種中,繁簡不同,裝飾花紋不同,藝術效果也不同。
明清椅子的種類
明時椅子類型有如下幾種:寶座、交椅、圈椅、官帽椅、玫瑰椅、靠背椅等。
寶座是皇宮中特制的大椅,造型結構仿床榻作法。在皇宮和皇家園林、行宮里陳設,為皇帝和后妃們所專用。一般人少有用這種大椅的,這種大椅很少成對,大多單獨陳設,常放在廳堂中心或其它顯要位置。
交椅即漢末北方傳入的胡床,形制為前后兩腿交叉,交接點作軸,上橫梁穿繩代坐。于前腿上截即坐面后角上安裝弧形栲栳圈,正中有背板支撐,人坐其上可以后靠。在室內陳設中等級較高。
交椅不僅陳設室內,外出時亦可攜帶。宋、元、明乃至清代,皇室官員和富戶人家外出巡游、狩獵都攜帶交椅。明《宣宗行樂圖》中就繪有這種交椅掛在馬背上,以備臨時休息之用。由于交椅適合人體休息需要,故而歷經千余年,形式結構一直沒有明顯變化。
圈椅的椅圈與交椅的椅圈完全相同,交椅以其面下特點命名,圈椅則以面上特點命名。嚴格說來,交椅應屬圈椅的一種,由于圈椅的出現晚于一般交椅,故列于后。圈椅是由交椅演變而來的。交椅的椅圈自搭腦部位伸向兩側,然后又向前順勢而下,盡端形成扶手。人在就座時,兩手、兩肘、兩臂一并得到支撐,很舒適,故頗受人們喜愛,逐漸發展為專在室內使用的坐椅。由于在室內陳設相對穩定,無須使用交叉腿,故而采用四足,以木板作面,和一般椅子的坐面無大區別。只是椅的上部仍保留交椅的形式。在廳堂陳設及使用中大多成對,單獨使用的人家不多。
圈椅的椅圈多用弧形圓材攢接,搭腦處稍粗,自搭腦向兩端漸次收細。為與椅圈形成和諧的效果,這類椅子的下部腿足和面上立柱也采用光素圓材,只在正面牙板正中和背板正中點綴一組浮淺簡單的花紋。明代晚期,又出現一種坐下采用鼓腿彭牙帶托泥的圈椅。盡管造型富于變化,然而四根立柱并非與腿足一木聯作,而系另安,這樣勢必影響椅圈的牢固性。明代圈椅的椅式極受世人推崇,以致當時人們把圈椅亦稱為“太師椅”。
官帽椅是依其造型酷似古代官員的帽子而得名。官帽椅又分為南官帽椅和四出頭式官帽椅。南官帽椅的造型特點是在椅背立柱與搭腦的銜接處做出圓角。作法是由立柱作榫頭,搭腦兩端的下面作榫窩,壓在立柱上。椅面兩側的扶手也采用同樣作法。背板作出“S”形曲線,一般用一塊整板做成。明末清初出現木框鑲板作法,由于木框帶彎,板心多由幾塊拼接,中間裝潢棖。面下由牙板與四腿支撐坐面。正面牙由中間向兩邊開門形門牙。這種椅型在南方使用較多。
四出頭式官帽椅與南官帽椅的不同之處是在椅背搭腦和扶手的拐角處不是做成軟圓角,而是在通過立柱后繼續向前探出,盡端微向外撇,并削出圓潤的圓頭。這種椅子也多用黃花梨木制成。背板全用整塊木板刮磨成“S”形曲背。大方的造型和清晰美觀的木質紋理,形成秀美高雅的風格與意趣。
玫瑰式椅實際上是南官帽椅的一種。宋代名畫中時有所見。明代這種椅子的使用逐漸增多。它的椅背通常低于其它各式椅子,和扶手的高度相差無幾。背靠窗臺平設數椅不至高出窗臺,配合桌案陳設時又不高過桌面。由于這些特點,使并不十分適用的玫瑰椅深受人們喜愛。
玫瑰椅多用花梨木或雞翅木制作,一般不用紫檀或紅木。玫瑰椅的名稱在北京匠師們的口語中流傳較廣,南方無此名,而稱其為“文椅”。玫瑰椅的名稱目前還未見古書記載,只有《魯班經》一書中有“瑰子式椅”的條目,估計就是今天所謂之“玫瑰椅”。
靠背椅是只有后背而無扶手的椅子。分為一統碑式和燈掛式兩種。一統碑式的椅背搭腦與南官帽椅的形式完全一樣;燈掛式椅的靠背與四出頭式一樣,因其兩端長出柱頭,又微向上翹,猶如挑燈的燈桿,因此名其為“燈掛椅”。一般情況下,靠背椅的椅形較官帽椅略小。在用材和裝飾上,硬木、雜木及各種漆飾等盡皆有之,特點是輕巧靈活,使用方便。
清代由于手工業技術的發展,各類器物都呈現雕飾過繁的現象。為了加強裝飾效果,清代坐椅常常采用屏風式背,這樣可以在板心上雕刻或裝飾各種花紋。有的椅子雖也是官帽式,但扶手和后背立柱已不是與腿足一木連作,而是采用框式圍子,用走馬銷與坐面結合。有的外形輪廓是屏風式,輪廓內的空當攢成拐子紋,這樣可以把大小材料都派上用場,以節省木料,又形成獨特的清式風格。清代后期,由于珍貴木材的匱乏,加上戰亂頻繁,家具行業也和其它工藝一樣走向衰落。產量較高且較易得到的紅木是這一時期制作家具的主要材料,因此紅木家具基本屬于清代晚期至民國 初年的作品。盡管它們制作于清代,但并不代表清式家具的典型風格。
明清時期凳子的種類
明清時期凳子和坐墩的形式多樣,明代主要有方、長方、圓形幾種,清代又增加了梅花形、桃形、六角形、八角形和海堂形等。制作手法又分有束腰和無束腰兩種形式。有束腰凳大部分都用方形材料,很少用圓料,而無束腰凳則方料、圓料都有。如羅鍋棖加矮佬方凳、裹腿劈料方凳等。有束腰者可用屈腿,如鼓腿彭牙方凳、三彎腿方凳,而無束腰者都用直腿。有束腰者足端都作出內翻或外翻馬蹄兒,而無束腰者腿足無論是方是圓,足端都很少作裝飾。凳面所鑲的面心作法也不相同,有落堂與不落堂之別。落堂者面板四周略低于邊框,不落堂者面心都與邊框齊平。面心質地也不相同,有影木心的,有各色硬木的,有木框漆心的,還有藤心、席心、大理石心等等。用材和制作都很講究。
長凳中有長方和長條兩種。有的長方凳長寬之比差距不大,一般統稱方凳。長寬之比差距明顯的多稱為春凳,長度可供二人并坐,有時也可當炕桌使用。條凳坐面窄而長,可供二人并坐。一張八仙桌四面各放一條長凳是城市中店鋪、茶館中常見的使用模式。這類條凳的四腿大多做成四批八叉形,四足占地面積當是面板的兩倍以上,因而顯得牢固穩定。
明代圓凳造型略顯敦實,三足、四足、五足、六足均有。做法一般與方凳相似,以帶束腰的占多數。
無束腰圓凳都采用在腿的頂端作榫,直接承托坐面。它和方凳的不同之處在于方凳因受角的限制,面下都用四腿,而圓凳不受角的限制,最少三足,最多可達八足。一般形體較大,腿足作成弧形,牙板隨腿足彭出,足端削出馬蹄,名曰鼓腿彭牙。下帶圓環形托泥,使其堅實牢固。
古代的“凳”字,最初并不指坐具,而是專指蹬具。把無靠背坐具稱為凳子是后來之事,漢劉熙《釋名·釋床帳》說:“榻凳施于大床之前,小榻之上,所以登床也”。顯然是一種上床的用具,也就是我們今天所見的腳踏,又稱腳凳。
腳凳常和寶座、大椅、床榻組合使用。除蹬以上床或就座外,還有搭腳的作用。一般寶座或大椅坐面較高,超過人的小腿高度,坐在椅上兩腳必然懸空,如設置腳凳,將腿足置于腳凳上,可以達到舒適目的。明代道教養生術還把腳凳與健身運動結合起來,制成滾凳。道學認為人之足心的涌泉穴是人之精氣所生之地,養生家時常令人摩擦,遂創意制滾凳。其形制是在平常腳踏的基礎上將正中裝格擋分為兩格,每格各裝木滾一枚,兩頭留軸轉動。人坐椅上,以腳踩滾,使腳底中涌泉穴得到摩擦,取得使身體各部筋骨舒展、氣血流通的效果。明代高濂《遵生八箋》介紹滾凳說:“涌泉之穴,人之精氣所生之地。養生家時常令人摩擦。今置木凳,長二尺,闊六寸,高如常,四柱鑲成,中分一檔,內二空中車圓木兩根,兩頭留軸轉動,往來腳底,令涌泉穴受擦,無須童子。終日為之便甚。”
凳類當中還有“馬扎”、“馬杌”之稱。馬扎即漢時無靠背胡床,后稱交杌。杌與凳是同義詞,馬扎亦稱馬凳。古時官員或女眷們出行,須由侍從攜帶交椅和交杌。交椅用于臨時休息,交杌用作上馬或下馬時的蹬具,宋元明以來的名畫多有描繪,因而形成專供上下馬時使用的凳子,名曰“馬凳”或“馬杌”。這類凳子形體不大,高度與平常坐凳相仿,平時也可用于坐。有關馬杌的使用情況,在宋代《春游晚歸圖》和明人所繪的《楊妃上馬圖》中都有生動的描繪。此外,在四川華陽縣境內發現的元、明兩代墓葬中出土的陶俑,山東鄒縣明代墓葬出土的儀仗俑中,都有肩扛馬杌、跟在馬后的人俑。這些資料使我們進一步了解到馬杌在當時的使用情況。
繡墩在明清兩代也較前代有所發展,明代繡墩形體上較清代稍大,但和宋元時期的繡墩相比又相對小一些。作法是直接采用木板攢鼓的手法,做成兩端小、中間大的腰鼓形。兩端各雕玄紋和象征固定鼓皮的乳釘,因此又名“花鼓墩”。為提攜方便,有的在腰間兩面釘環,或在中間開出四個海棠式透孔。
明清時期繡墩除木制外,還有蒲草編織、竹藤編織等,也有以瓷、雕漆、彩漆等材質制成。進入清代,除在造型上較明代為瘦而顯秀雅外,還從圓形派生出海棠式、梅花式、六角式、八角式等多種形式。使用中并根據不同季節使用不同的坐墩。如蒲墩多于冬月使用,藤墩多于暑月使用,取其通風涼爽。同時,根據不同季節輔以不同軟墊和刺繡精美花紋的坐套。合在一起,才是名副其實的繡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