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6 | 來源:北京日報
[摘要]記者近日走訪發現,盡管紅木家具產品質量明示卡被認為能有效保護消費者權益,但商家執行并不積極,《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執行遭遇尷尬。
《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以下簡稱《條件》)于2月1日起強制執行,其中規定紅木家具廠商在出售紅木產品時,需保證“一書一卡一證”,即紅木家具產品使用說明書、紅木家具產品質量明示卡和產品合格證,否則將被禁止銷售。
然而,《條件》強制執行已經半年多,記者近日走訪卻發現,盡管紅木家具產品質量明示卡(以下簡稱明示卡)被認為能有效保護消費者權益,但商家執行并不積極,市場上大半的紅木家具經銷店鋪內依舊難尋家具“身份證”,不少經銷商因害怕家具材質出現問題,更是利用國標上的漏洞在材質說明上玩起了“文字游戲”,《條件》執行遭遇尷尬。
市場探訪
眾多家具沒有“明示卡”
根據《條件》規定,紅木家具廠家和銷售商在出售紅木家具時必須配備紅木家具產品使用說明書、產品質量明示卡和產品合格證,其中最受關注的是明示卡。
明示卡如同紅木家具的“身份證”,要求至少注明產品執行標準、產品分類、產品名稱、產品型號規格與生產日期、產品適用范圍、產品主要用材、產品涂飾工藝、產品裝飾工藝等產品信息。如產品與明示卡標注信息不符,消費者可訴諸法律。
然而,《條件》已經執行這么久,許多經銷商仍沒有落實。雖然紅木家具銷售區內,大部分銷售商都或多或少在家具上立了些“明示牌”,但這些“明示牌”卻與《條件》要求的明示卡還有不小的差距。在一家紅木家具銷售店內,記者看到每個紅木家具上都擺放著一個類似桌簽的明示卡,上面注明家具的產地、主要木材種類、價格、生產日期等,但規格、適用范圍、涂飾工藝、裝飾工藝等諸多信息卻沒有提及。
另外,有些家具品牌仍沒有“明示卡”。在記者的采訪中,有的銷售店店員表示正在辦理中,如果購買可以同家具一起送到家里;有的紅木銷售商店則表示根本不知道有“一書一卡一證”。有的直接說“沒有”,有的則表示“放財務了”、“在廠家”……
受阻原因
為獲額外之利不愿明示
一張明示卡為何執行這么難,不少經銷商也給出了自己的原因。
“有沒有明示卡,我的生意沒差別?!币晃患t木家具銷售商表示,貼不貼明示卡并無大礙,而且購買紅木家具的大部分人都是行家,明示卡的作用不大。
還有一些經銷商表示,明示卡在操作過程中有漏洞,所以“有與沒有沒什么差別”。據他介紹,紅木有5屬8類33種樹材,僅紅酸枝就有交趾黃檀(大紅酸枝)、巴西黃檀和紅酸枝等7個樹種。一些樹種在色澤、紋理上非常接近,非專業人士難以判斷。盧氏黑黃檀行價每噸在30萬元左右,而東非黑黃檀和巴西黑黃檀每噸只有6000元左右,明示卡上如果只寫紅酸枝,企業并不違規,而消費者卻根本無從分別。
然而這些理由不能得到業內人士的認可?!捌鋵嵣碳也辉赋鼍呙魇究ㄟ€是怕承擔風險?!币晃辉诩t木家具領域干了近40年的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眼下國內紅木家具貨源魚目混珠,廣東中山、浙江東陽、福建仙游等地,每地大大小小的紅木家具生產廠家都有成百上千個,為了保留一些“灰色”的額外之利,這些小廠家大多數都不愿明示“一書一卡一證”,使得從這些渠道進貨的經銷商也做不到國標要求。
紅木名稱繁多,有時候名稱上的一字之差,價格有天壤之別。而這一直是家具企業謀取利潤的重要關竅。如果實打實地寫在“明示卡”上,利潤肯定要下降;但如果不實寫,“明示卡”就將成為消費者維權證據,商家“左右為難”因而不愿執行《條件》。
專家觀點
《條件》應執行到位
“《條件》確實存在一定的漏洞,但對紅木家具市場也有明顯的規范作用。”中國家具協會紅木專業分會主任招壽田表示,從專業角度分析,由于紅木家具門類十分廣泛,不同門類之間價格懸殊,僅通過明示卡幫助消費者一目了然十分困難。同時,目前明示卡所標示的產品信息又無法真正為普通消費者所理解,確實存在漏洞。
但他也同時表示,《條件》的出臺,對整個紅木家具行業起到了規范的作用,可以使消費者在購買產品時做到“心知肚明”,對以往利用材料差別以次充好的現象給予了一定遏制,提高了廠家經銷商的違規成本。
作為《條件》起草人之一的曹新民也表示,從目前情況看,其貫徹和實施難度不小,除了行業本身需要提高對標準的認知和貫徹外,政府相關部門也要加大執法力度,進行督促和引導。(陶秋芳∕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