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22 | 來源:新京報
[摘要]目前,距離《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中規定的“6個月限期”還有兩個多月的時間,記者在走訪紅木家具企業的過程中發現大多數企業的紅木產品還未配備“一書一卡一證”。
2012年8月1日,強制性標準《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GB28010-2011)出臺,在國標規定中,紅木銷售家具須標配產品說明書、紅木家具產品質量明示卡和產品合格證方可進行銷售。目前距離“6個月限期”還有兩個多月的時間,記者在多家賣場的紅木專區走訪發現,大多數企業的紅木產品還未配備“一書一卡一證”。記者了解到,多數銷售人員在銷售時仍使用“紫檀木、黃花梨”此類約定俗成的行業叫法。多數產品只有商場制作的“商品標價簽”,上面標注著品名、產地、等級、型號、規格、計價單位、基材、輔材、飾面等信息。

在某賣場內的北京御寶紅木家具店內,記者表示想購買店內的一個“非洲產的紅檀”制成的帶鞋柜的衣帽鉤,并索要“一書一卡一證”。銷售人員表示,現在購買紅木產品只能出示賣場制成的銷售合同,其他文件并沒有。記者看到合同樣本,其抬頭為“定/銷貨單”,包含了商品品名(品牌+名稱)、型號、規格、單價、數量、實收金額等內容。記者提出,在合同中家具的材質如何標注,服務人員表示合同中會標明樹種名稱。
企業大多持觀望態度
記者在采訪時發現,多數企業對于“一書一卡一證”還持觀望態度。沒有機構進行監督執行、沒有統一范本參考,加上各個企業理解程度不同,導致了新國標難以執行。據業內人士透露,有些紅木生產企業對于新國標的一些內容并不是很認可,所以執行起來有些猶豫。
目前,紅木新國標的內容是企業根據新國標的規定,由企業自己去執行。實際上,新國標要求的內容,如樹種的中文名、拉丁文名稱等,現在,質檢部門會在門店和工廠里進行質檢或抽查產品,一個季度有幾次。檢測的樹種、生產工藝、生產質量等,就是國標要求的那些內容,他們會給企業出具相關報告。但是新國標出來之后,質量部門、家具協會、林科院沒有一個部門發布執行細則,企業也是通過網上的一些新聞和信息來了解,沒有納入執法范圍和權威部門干預,感覺有點兒不正式,所以現在還沒有制定相關證明。不少紅木家具企業表示,他們擔心沒有統一的范本,制作出來的內容千奇百怪,反而沒有價值。如果過段時間家協或其他部門出統一范本,企業現在做的就沒用了,增加了成本。所以現在大部分企業還在觀望中。
業內聲音
希望有統一范本
我們的產品比國標的規定要高出很多。例如,我們在三年前就提到了終身保修。在紅木行業年會上,我們也在呼吁一個問題:不同賣場的合同不一樣,不同企業的產品明示卡、質量說明書等也不一樣,我們已經向家具協會建議,能不能統一一個規范的范本,讓消費者明白一些。關于新國標執行的這個問題,一直沒人過問這個事兒。新國標很早開始公示,試用期也很長。家具協會作為起草者,不好出面做執行者和監督單位,質檢站也許會成為最終執行者。(編輯 田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