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02 | 來源:北京青年報
[摘要]雖然《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已然正式實施,并對紅木家具材質(zhì)、質(zhì)量和銷售中的諸多問題做出了進一步規(guī)范。然而目前消費者合理維權還缺少一份“紅木家具合同”。
紅木家具新標準實施了,是否意味著我們以后就可以放心采購紅木家具了?
實際上,消費者的疑問也道出了紅木新標準面臨的尷尬。雖然2012年8月1日,紅木家具強制性新國標《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已然正式實施,并對紅木家具材質(zhì)、質(zhì)量和銷售中的諸多問題做出了進一步規(guī)范。然而目前阻礙消費者合理維權的主要根源所在。紅木家具缺少“專屬”的買賣合同,就缺少一道有力的保障!
對此,在北京城外誠家居廣場上周末舉辦的“古典家具文化節(jié)”上,城外誠家居廣場董事長劉長河表示,作為賣場他們除了定期舉辦“古典家具展銷特賣會”、“古典家具文化沙龍”、“0購物抽獎”等促銷活動,為消費者省錢之外,也將聯(lián)合場內(nèi)商家在“紅木家具合同”上下工夫,爭取為消費者免去“維權難”的后顧之憂。(編輯 亞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