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01 | 來源:中國古典家具網
[摘要]《紅木商用名稱》(SB/T10758-2012)與《紅木制品等級》(SB/T10759-2012)兩項標準于今日正式實施。
由中國木材與木制品流通協會紅木專業委員會起草的《紅木商用名稱》(SB/T10758-2012)與《紅木制品等級》(SB/T10759-2012)兩項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于2012年8月1日發布商務部公告2012年第47號,并于今日正式實施。
在經歷了起草、完成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和完成送審稿等階段后,商務部于2012年5月5日在北京組織召開了專家審定會,與會專家對送審稿提出了修改意見,并一致通過了對該兩項標準送審稿的審查。為了使兩項新的標準能夠及時準確地貫徹執行,中國木材與木制品流通協會紅木專業委員會將會舉行兩項標準的宣貫會,截止目前,宣貫會具體時間還尚未確定。
《紅木制品等級》商業標準首次將紅木制品劃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4個等級。《紅木商用名稱》對紅木家具材質的的商用名稱做了規范,不在標準內的紅木俗稱、不實稱謂將不允許在流通領域使用。
兩項標準的實施可以促進紅木企業的科學管理,節約紅木資源,為推動紅木制品的工藝和技術革新,推進產業升級,規范紅木市場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時,標準的實施可以加強紅木家具行業的規范管理,規避因紅木商用名稱的混亂而造成的市場糾紛,穩定紅木家具市場,保護消費者權益。(來源:中國古典家具網 本網記者田田 實習生陳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