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07 | 來源:山東商報
[摘要]紅木新國標問答。
問:《新國標》中最為重要的規定是什么?
答:紅木家具產品銷售合同中應提及產品保證文件是《新國標》中最重要的規定(即:紅木家具產品質量明示卡,產品使用說明書,產品合格證),這是今后紅木家具銷售必須向消費者提供的。其中“產品質量明示卡”信息量最大,內容要求很詳細,除所用木材的國標中文名、拉丁文名外對用材比例、鑲嵌工藝、涂飾工藝、主材輔材、產品保養等方面都作了具體的明示要求。相當于一件家具的詳細介紹,通過這張明示卡將家具信息詳實地告知消費者,這將對整個行業起到很好的規范作用。
問:新老國標即《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與《紅木》國家標準之間是什么關系?
答:作為紅木行業的兩個國家標準,人們習慣性地將《紅木》國標稱為老國標,而將《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稱為新國標。老國標是對5屬8類33種紅木木材的確定,是在對中國歷史上紅木家具用材分析的基礎上,規定了紅木樹種名稱及其木材的類別和特性,適用于現時紅木家具及其他紅木制品用材的經營貿易、鑒定及檢驗。而新國標規定了紅木家具的術語和定義、產品命名和分類、質量明示、使用說明、產品合格證、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運輸和貯存等,適用范圍囊括了“紅木家具產品、生產和流通領域”。老國標的立足點是在對所有紅木制品用材的規范上;《新國標》則立足于對家具成品相關內容的規范。應強調的是,《新國標》在術語和定義中,延用了老國標對紅木木材的限定,而紅木家具則定義為:“采用中國傳統硬木家具生產工藝,用紅木制造的一類家具產品”。也就是說不是用老國標限定的紅木木材制作的家具,暫不能定義為紅木家具。
問:《新國標》今后還有沒有細化的可能?其意義何在?
答:作為傳統硬木家具的基礎標準,未來將如何細化,無疑是許多人關注的焦點。這次《新國標》的制定為紅木家具行業制定了一個大的方向,將來可能有細化的內容,比如說針對現在有些企業的榫卯結構做的不夠規范,非常有必要詳細規定工藝細節要求,這種工藝標準的細化,不僅生產企業需要,消費者也需要,不僅關乎標準的可操作性,更有利于傳統家具制作工藝的有效傳承,還會給后人留下可供參考的資料。另外在紅木家具的涂飾標準,燙蠟、擦漆等方面,將來都可能有單獨的工藝標準,但具體怎樣現在不能早下定論。
問:怎樣看待紅木標準的強制性?
答:在《新國標》的前言部分,第一句話就是“本標準第4章中的4.1和4.2.1,第6章和第7章均為強制性,其余部分為推薦性。”雖然只是簡單一句話,卻是《新國標》內容的核心。讓我們看一下以上涉及的四部分內容:一是產品命名;二是產品用材比例分類;三是要求;四是質量明示。這四部分內容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新國標》強制性的規定必須規范標識,規范命名,實事求是的向消費者明示產品保證文件。可見國家對于規范紅木家具市場凈化競爭環境是下了很大的決心,并且在《新國標》前言中指出“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6個月后,市場上停止銷售不符合本標準的產品。”
問:何為紅木家具?
答:按照《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的定義:“采用中國傳統硬木家具生產,用紅木制造的一類家具產品”才能稱為紅木家具。也就是說“紅木家具”必須同時滿足兩個條件,一是采用中國傳統硬木家具生產工藝;二是用《紅木》國標所限定的木材(詳見附表)制造的一類家具產品,這是兩個互為充分必要的條件,兩者缺一不可。(編輯 田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