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10 | 來源:海口晚報
[摘要]今年2月29日,海南省東方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通過決議,正式將黃花梨定為東方市“市樹”。
4月7日,記者從海南省東方法院獲悉,李博其、張永安非法采伐、毀壞花梨樹一案在該院一審宣判,李博其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張永安被判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隨案扣押的贓款25.5萬元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2011年4月,李博其伙同張永安將海南省東方市委大院的一株花梨樹進行采挖后鋸成三段,裝上貨柜車運往海口變賣。
今年2月29日,海南省東方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通過決議,正式將黃花梨定為東方市“市樹”。海南省東方法院通過公開宣判此案,有針對性地進行警示教育和普法宣傳,讓更多的公民知法、守法,保護珍貴植物資源。(編輯 亞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