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12 | 來源:中國古典家具網
[摘要]實木、板木、實木貼皮……對于市面上各種叫法的家具,頗有點“實木板木,分不清楚”的感覺,據成都商報記者了解,其實從2009年開始,國家質檢總局就已經對實木家具的稱呼進行了嚴格規范,并給出了明確區分和定義。
實木、板木、實木貼皮……對于市面上各種叫法的家具,頗有點“實木板木,分不清楚”的感覺,據成都商報記者了解,其實從2009年開始,國家質檢總局就已經對實木家具的稱呼進行了嚴格規范,并給出了明確區分和定義。
2009年5月1日,國家質檢總局一份有關《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的標準正式實施,實木家具被嚴格分為三大類:全實木家具、實木家具和實木貼面家具。以往市場上籠統的“實木家具”稱呼就此被取締,而消費者購買該類家具時也將會有更多的法律保護。在《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中,木家具按照產品構成的主要材料被分成三大類:實木類家具、人造板類家具和綜合類木家具。按照此定義,我們通常說講的“板木家具”,其實不算是實木家具,應歸結為“綜合類家具”。
標準中對實木類家具的定義是,以實木鋸材或實木板材為基材制作的、表面經涂飾處理的家具;或在此類基材上采用實木單板式薄木(木皮)貼面后再進行涂飾處理的家具,包括全實木家具、實木家具、實木貼面家具三類。
全實木家具是指所有木質零部件(鏡子托板和壓條除外)均采用實木鋸材或實木板材制作。
實木家具,即基材采用實木鋸材或實木板材制作,表面沒有覆面處理的家具。
實木貼面家具,即基材采用實木鋸材或實木板材制作,并在表面覆貼實木單板或薄木(木皮)的家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