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橫店工商分局消協分會調解了一起紅木家具訂購糾紛。
杭州市消費者郭女士于去年8月7日、10月5日兩次向橫店某紅木家具有限公司訂購兩批紅木家具,雙方簽訂了協議,郭女士交付了定金,其中協議中有一項約定,家具生產到白坯時需通知郭女士到該公司確認后再打蠟上漆。可是,該公司并沒有履行合同約定,在沒有通知郭女士確認白坯的情況下就打蠟上了漆,致使雙方發生了糾紛,導致家具交貨拖延了幾個月。由此,郭女士無法正常入住新房,舊房無法出租,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她要求該公司賠償經濟損失20000元。
而該公司稱,他們在履行合同中確實違約了,但家具做好后,通知過郭女士過來驗貨,其公司可以保證家具沒有質量問題,但郭女士一直都沒有來,拖延的交貨日期是郭女士自己造成的,與該公司無關,公司只愿意賠償生產環節違約金2000元,雙方為此爭執不下。
經橫店消協分會工作人員調解,最后雙方達成以下協議:1.雙方繼續履行合同;2.由消費者前往該公司看過家具認可之后,再由公司賠償消費者10000元;3.家具運輸方式、費用由該公司承擔。雙方對調解結果都表示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