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06 | 來源:重慶時報
[摘要]11月1日,由中國木材與木制品流通協會紅木專業委員會起草的《紅木商用名稱》、《紅木制品等級》兩項商業標準正式實施,同時與8月頒布的《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相輔相成。
11月1日,由中國木材與木制品流通協會紅木專業委員會起草的《紅木商用名稱》、《紅木制品等級》兩項商業標準正式實施,同時與8月頒布的《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相輔相成。這樣一向被認為“深不可測”的紅木家具正在向一種回歸現實生活和回歸理性消費的方向邁進。多年來因飽含豐富材質、工藝和文化知識與內涵的紅木家具,市場中產生的貓膩和懸念等問題也將破開云霧,變得明朗。
含糊不實的名稱將被禁用
目前市場上的紅木制品名稱混亂。而《紅木商用名稱》的出臺,則規范了紅木家具材質的商用名稱,未在列的紅木俗稱、不實稱謂將不允許在流通領域使用。“市場上有一些不是紅木,卻取了接近紅木的名字,有誤導消費者購買的嫌疑。比如巴西花梨和非洲紫檀等,就屬于非紅木,無收藏性。”中國木材與木制品流通協會紅木專業委員會秘書長車暢談到。
另外,明年2月1日起,紅木家具產品就必須具備“一書一卡一證”,也就是一份產品使用說明書、一張產品質量明示卡和一張產品等級證,內容包括產品執行標準、產品分類、產品名稱、產品型號、規格、生產日期等,只有證件齊全的產品才能流入市場。車暢提醒消費者在購買紅木家具時要主動向商家索要明示卡進行掃描存檔,因為它具有法律效力。
以后買紅木直接看等級便行
紅木制品等級劃分是對樹種、心邊材、材質、含水率、產品要求、設計及工藝等全方面進行考核后才評定的,評定機構由100多位國家級紅木專家組成,其中成套紅木制品的等級,取其單件紅木制品最低評定等級視為該套紅木制品的等級,“以后消費者不用再擔心被忽悠,買紅木直接看等級。”。中國木材與木制品流通協會紅木專業委員會秘書長車暢表示,《紅木制品等級》是我國首個紅木制品方面的重要基礎性標準,首次將紅木制品劃分為等4個等級。(編輯 田田)